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局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接受社会监督、树立水利局的良好形象、履行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局对服务对象作如下承诺:
(一)政务公开公正。严格执行《常德市水利局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二)服务便民高效。设立行政许可窗口,提供行政许可在线服务,常德市水利网(www.cdslj.gov.cn);在局办公楼大厅内安放“楼层分布图”、办公室铭牌标牌,标明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所在楼层位置,并设置“行政许可办理指南”专栏,引导群众快速办理相关事项。
(三)营造良好环境。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办公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上岗时整洁着装,得体大方,礼貌接待,周到服务,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人文服务环境,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践行行业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群众办好事,服好务,展现局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情节轻微的,经予批评教育和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规办事的,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监察室举报。
投诉电话:0736—2556826 2556822
来信地址:常德市水利局
投诉网址:CDSSLJJCS@126.com
第五条 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