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规范本局的规费征收行为,保证票据数额与规费征收通知数据的一致性,分清票据持有人的责任,特制定此规定。
二、缴款义务人应凭规费征收缴款通知单到市政务中心委托窗口缴纳水利规费,窗口工作人员凭通知单所确定的数额和标准,办理缴款手续。
三、局各征收科室工作人员到委托窗口办理票据交接时, 经办人均须签字,以防票据丢失,分清责任。
四、市水利局应每季度派联络员到市政务中心水利委托窗口对帐。
二00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