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
关于澧县洈水灌区2007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开工申请的批复
澧县洈水灌区管理处:
你单位提出的澧县洈水灌区2007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开工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其它有关规定,该申请符合法定开工条件,准予该工程于2008年9月15日开工。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