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
朱能国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渔父阁至落路口的沅安路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以供参考。
渔父阁至落路口段的沅安路是该段砼防洪墙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照二级公路的标准设计建设的,目前已通过水利部门的验收,但是由于该路段的附属设施没有达到城建部门规定的城市道路的标准城建部门不愿接收,而我们作为水利部门又只能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经多次协调都未能移交,该工程竣工多年,迟迟不能移交,也增加了我们的管理费用,希望我局能和贵局进一步积极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相信在近期内能够顺利移交,以完全发挥该路段的功能。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