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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议
 
 
常水利案字(2007)第31号A类
  

 

李客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承诺解决芦山大堤建设资金的意见》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近几年来为解决政府承诺的芦山大堤建设问题,在没有正常资金渠道的情况下,我们和财政等部门想方设法安排了400多万元用于马家吉隔堤涵管翻修、沾天湖渍堤培修加固等工程。

至于日元贷款则是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和日本协力银行签定的政府贷款协议,其资金的管理很严格,不仅贷款协议中规定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程序,而且省财政厅还专门制定了《日元贷款湖南城市防洪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作为常德市日元贷款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我局在使用日元贷款资金时一直非常严格,也很谨慎,不敢违反上述规定把日元贷款资金用在包括芦山大堤建设在内的江北防洪圈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上。这一点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谅解和支持。

 

 

 

 

OO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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