羿保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退耕还湖还田移民生活困难补助的议案》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澧县官垸乡、七里湖区的移民属于平垸行洪、移民建镇移民,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并非澧县一地一策,而是全国统一政策,按国家现行规定只能享受平垸行洪、移民建镇的政策,不能享受大中型水库的移民政策,希望你们能理解。
二、国家对平垸行洪、移民建镇户已实施了补贴,具体标准为:每户建房补助1.5万元、基础设施补助费0.2万元。市财政已及时将上述款项全部下拨。对投靠亲友、分散安置的农户,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虽然想了许多办法,力求通过多渠道妥善解决他们的土地和生活问题,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仍有部分移民户的耕作土地和生活困难问题未解决好,也曾多次上访。对此,市政府已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查,几次进行认真研究,争取通过市县两级政府的努力为移民户解决一些问题;另一方面,正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国家能统一出台政策,为平垸行洪、移民建镇的搬迁户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和生活困难问题。
感谢您们对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和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二OO七年四月九日